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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利益无小事 . 用心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4-06-13 15:57:04    来源:    浏览量:   作者:

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城监管所成功调解一起美容消费纠纷
          (金鑫.蒋明.樊正太)近日,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城市场监管所成功调解一起美容消费投诉,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千余元。
            2024年5月21日,张先生在顺庆区人民南路上接到一份某美容店免费脸部护理的宣传单。经过一番交流,张先生被带到某美容店体验。在与该美容店工作人员简单交流后,店员为消费者进行了脸部护理服务。在护理过程中,美容店工作人员热情地向消费者张先生推销一系列美容产品和脸部护理项目,并且在未经张先生同意的情况下就为其使用了这些产品和项目。结账时,消费者一共被收取了9279元的费用。
              回家后,张先生对美容店仅做一次脸部护理就收取如此高昂费用感到很疑惑,越想越不对劲,认为美容店存在强制消费或欺诈的行为。随后,到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城市场监管所进行投诉。
             西城市监所工作人员接到张先生投诉后,对其诉求和经过进行了详细了解并记录,并于5月22日前往涉诉美容店现场进行实地调查。经查,该店证照齐全,对美容项目收费标准和所售产品价格均进行了公示。然而,由于涉诉双方就消费过程和收费情况各执其词,一时难以达成一致意见。
          为解决这起美容消费纠纷,西城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多次联系涉诉美容店,耐心向美容店负责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向其阐明商家的权利和义务,告知其消费者有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督促其诚信守法经营。
          经过耐心地调解,美容店与张先生最终达成协议,美容店为消费者办理了年卡,扣除已消费产品和项目及经营成本,对不影响二次销售的产品进行退货,退还消费者3700元。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时要保持头脑清醒,不要随意轻信商家所谓的免费、优惠、打折等“广告宣传”。若需签订购买协议,一定要认真阅读协议内容后再签订,并妥善保管所签订的相关协议、付款凭证、收据、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若在消费过程中发生纠纷,可先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或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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